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1,86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4/04/18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4/04/20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2004/04/19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4.04.19 天氣:
心情:
獨孤求敗消失了結語(28)
濫情,我不否認,可是我想要讓你知道(雖然不重要),"並不是每個跟我交往的人我都跟他發生關係",only~比你xxx而已,我得去上課了,或許,這是我們最後一封信吧--她11/4 13:06寄的
xxx:有些話我如鯁在喉 不吐不快It's so funny.笑死人了 妳講得話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妳敢不敢跟我打賭 如果妳那五個朋友 知道妳現在最新的男朋友是我 我向妳保證 她們一定會舉雙手贊成 而且會勸妳趕快和xx那個人分手 如果妳把我以前寫給妳的信及電子情書 拿給她們看的話 或許她們還會羨慕妳 有一個這麼優秀的人 那麼深愛妳
xx 記得我以前寫給妳的那兩封信嗎(用手寫的)我不是告訴過妳 男女之間的交往 應該是彼此互相成長 而非向下沉淪 墮落 如果我以前的女朋友 沒認識我的話 她可能只有高中畢業 現在也不會偶爾翻閱小六法 學法律 來保障自己的權利 我不是也告訴過妳 要充實自己 要念英文(英文學好 對妳將來研究所考試及就業 都有幫助)或日文(我拿日文書要妳學 妳連看都不看)我不是也說 以妳們學校現在的程度 在我們的時代 連三專都考不上(當時大學聯考 社會組
標籤:
瀏覽次數:
377
人氣指數:
377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2004/04/18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4/04/20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