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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已遺忘!
作者: 無名 日期: 2011.10.19  天氣:  心情:

愛情這個名詞是每個人所響往.承幾何時己經在我的腦海中給遺忘了,

十年多前程經轟轟烈烈的愛過.但女主人己經離開這段情愛之中.

尋覓了+幾年緣份也無法再續,只能形影孤單,不遺忘也不行,

社會的變遷愛情的前題定會加上麵包利益,使得愛情變得薄弱大多了.

之前為了愛可以不顧一切的為對方稀牲!而現今!試問!有誰能夠做

到如此呢?太少了!所以分分合合變多了,白頭到老.海枯石爛.只是掛

嘴邊說說而己.遺忘愛情並非自願,而是世情冷暖.使你不遺忘也不行!

總結;愛情是神聖的名詞、行為、自認為做得完滿者才可試之.不然!

受傷!被傷害是自找的,忘了吧?無法做到!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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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0-20 12:20
她, 52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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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20 10:55
她, 52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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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19 23:03
她, 52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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