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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小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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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美其名的『緣分』
作者:
錢小麥
日期: 2011.05.22 天氣:
心情:
落跑新娘覓真愛 獲關島免費婚(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20/11/2rvsq.html)
台北一名柯小姐,去年車禍,正論及婚假的未婚夫遲遲沒到場,反倒是痴心追求者第一時間出現
安慰她說「別怕,有我在」,讓她好感動,毅然取消原本的婚事
如今不但與痴心追求者即將完婚,特殊愛情故事更奪得評審青睞,拿到免費去關島拍婚紗旅遊的機會。
翻開相本,照片中緊緊相擁的兩人,一旁還貼心附上註記和小裝飾
32歲柯嘉妤和29歲林瑋鑫,今年六月,決定攜手一生
但其實原先新郎可不是林瑋鑫,直到去年三月的車禍,才改變一切。
儘管當時還不是戀人,但林瑋鑫立即飛車,在10分鐘內,從中和飆到土城找人
就是這一句「別怕,有我在」,讓等不到前男友出現的柯嘉妤,決定和論及婚嫁的前男友分手,改和林瑋鑫交往
後來她才得知,前男友已經在挑婚戒,她無意中當了落跑新娘。
不過對這一切,她不後悔,也許是上天注定,他們曲折的愛情故事,打動評審
從800多對新人中,脫穎而出,獲得30萬元的關島海外婚禮,為戀情下了一個完美的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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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聞,第一個給我的感覺,就是『莫名其妙』
因為我搞不懂,為什麼來的會是那個"痴心追求者"?又為什麼女方只因為這樣就變心了?
當然,我是不懂前男友不來的理由是什麼
是前男友不當一回事?是聯絡不上?還是有趕來,但距離太遠所以還沒趕到?
但女方就因為這樣而跟前男友分手,琵琶別抱,說真的這給我的感受有點差
女方說這或許就是『緣分』,聽在我耳裡,那不過是個美其名的藉口,說穿了,就是用情不專罷了
只因為男方不能及時趕到,妳就選擇那個痴心追求者
那我不知道是不是未來男方不能有一絲閃失?得隨Call隨到?
如果是的話,那跟公主病有什麼兩樣?
網路上的鄉民是很恐怖的,而這個故事也吸引了很多鄉民的注意
於是乎有很多網友就開始人肉搜索、抽絲剝繭....
才發現,當車禍發生時,女方正在跟"痴心追求者"熱線著呢!
兩人的相簿裡,也有著一些親密的合照,而那個時間點是她跟她前男友交往的期間啊!
而有人更拿女方在交友網站(非愛寓)上徵友,上頭寫著自己『單身』,希望對方年薪『百萬』
我相信這不用到李組長,一般人都會眉頭一皺感覺案情不單純了
很多網友都質疑,女方根本就是個用情不專的女人(是的,我的立場也跟那些網友一樣,是質疑的)
當然,有網友表示,男未婚女未嫁,她想嫁給誰是她的自由,旁人無權過問
在某些角度上我是認同這個觀點的
但,如果這段感情在道德上有瑕疵的話,我個人認為就不應該高調的參加這個所謂的『真愛活動』
被人砲?我說是剛好而已
(目前最新消息,是這對新人決定放棄去關島的資格了)
這個故事也再度被網友拿來討論:到底有了對象以後,該不該跟其他異性劃清界線?
很多人都抱怨著,自己的對象不准自己有異性朋友,但對方卻有跟其他對象搞曖昧
這種『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狀況,不少網友都說自己身受其害
我個人是認為,談戀愛,雖然不可能做到兩個人付出的一樣、愛的程度一樣,但,很多事情都要是公平的
交往了,我潔身自愛不去跟其他異性有太多的接觸,那麼女方也應該比照辦理
我不是說交往了就要把異性朋友當作毒蛇猛獸,但如果對方是對我有意思的,我就該避嫌
有了對象卻還是跟異性互動頻繁,愚以為就是現在感情之所以不能長久的緣故
覺得對方比男友好,心自然就會跑到另一個人身上
就算新的真的不好也沒差,反正自己有恃無恐,我也不怕沒人要
一有這樣的心態,你說這種人怎麼可能會甘願守著身旁的那個對象?
感情沒了,是誰也強求不了的事情
但我還是認為,結束了一段感情,你才有資格去接觸下一段的感情
如果你分手後不需要經過療傷期就可以談新戀情
那麼,這種十有八九,是心早就變了,只不過是隱忍不發,耐住性子等跟對方分手後才跟新的交往
而舊的那個呢?還在傻呼呼地難過困惑著,自己到底哪裡做錯了?
想到就令人感到無奈
或許,在這個年代,討論道德跟原則是一種很愚蠢的行為吧?
但如果要我選擇,在愛情裡,我還是寧可當個蠢蛋
這種美其名的『緣分』,我敬謝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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