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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實相
作者: 救.放生 日期: 2011.02.15  天氣:  心情:

佛經最重要的是說明實相,依三法印程式說,從現象得知法無常性,從性質得知法無我性,但契合這諸法的無常性與無我性,需要從實踐中實證。不能實證一切佛法的道理(包括無常、無我),便不異於世間哲理。所以第三法印,實是三法印的重心所在,無此法印,即失去佛法離苦得樂,普利世界的價值,也可說離此法印,佛法等同外道!故說:依文解義,三世佛怨!

實相是人生的究竟安樂處,宇宙諸法的本體,智慧之泉源,是一切世間法的體性,所以不離世間法,但與世間法不同範疇,所以不即世間法。 因為與世間法不同範疇,所以『實相』不可能成為我人思維的物件,因一落思維,即時空分裂,墮入三度空間的世間相。科學的結論也是說四度空間的實相,是不可思議的。既不可思議,即不可言說,也不能以文字來直接表達。雖然如此,實相的體性是人人可以親證的,親證的過來人也可以用語言文字從各方面間接顯示它的體性,好比多幅平面圖則可以顯示出一座立體的房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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