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075165
 救.放生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無相懺悔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三世因果論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安士全書
作者: 救.放生 日期: 2011.02.01  天氣:  心情:
〔問〕鴛鴦鶉鴿,因宿世造淫,故今世為淫鳥。而飛雁喪偶,至死不合,宿世不淫明矣,何以亦墮鳥身?〔答〕十惡之中,淫其一耳。十惡皆可墮畜生,鴛鴦鶉鴿,從淫業而墮者也;孤雁之報,從他惡而墮者也;如《俱舍論》中說。論云:「人若造業,當墮畜生,各自差別。就中淫欲盛者,生鴿雀鴛鴦中;瞋恚盛者,生蝮蠍蚖蛇中;愚癡盛者,生豬羊蚌蛤中;驕慢盛者,生虎狼獅子中;掉戲盛者,生獼猴中;慳嫉盛者,生餓狗中。」



〔問〕人若造罪,當入畜生胎,此時識得為畜生否?〔答〕到此不由作主。



〔問〕云何死後作不得主?〔答〕現在何曾作得主?同一美色也,淫人見之,愛入骨髓;妒婦見之,恨入骨髓。現在且然,何況身後?



〔問〕昔有忉利天王,自知壽盡,將入驢胎,至心歸依三寶,即時墮胎,復為天帝(詳《法句喻經》)。又何以說?〔答〕此因宿福深厚,故得挽回。不然,則母彘在前,但見美女;屎尿之氣,宛若旃檀矣(*檀香)。



〔問〕世人至眾,世事甚繁,若絲毫記錄,則積墨如山,且不足用,閻老何苦費此閒心,記此閒事?〔答〕一切惟心造。心能作天宮,心能作地獄。天宮內院,勝境甚多,然非營造所就,生於中者,自然受樂。地府泥犁,獄具無量,亦非營造所就,生於中者,自然受苦。



〔問〕生時痛苦,從形體得,死後無形,痛苦誰受?〔答〕痛在於神,不在於形,若以形得,死人亦痛。



〔問〕人造惡業,固當重治,但獄卒鬼王,其惡更甚,復有何等地獄報之?〔答〕若以事論,譬如獄卒奉命笞人,決無更受笞罪之事;若以理論,則阿旁獄卒等(*阿旁:獄卒名,牛頭人手,兩腳牛蹄),皆造業者自心所現。



〔問〕地獄既有,當使世人各一目擊,方可信受。〔答〕將來目擊者,遍處皆是,但恨目擊者不能復歸耳。



〔問〕如來以足指按地,大千世界,皆成金色(見《維摩詰經》)。有此神通,盍破十方地獄,使受苦者盡生佛國?〔答〕大醫王能療惡病,不能救不服藥之人。造業者自招惡報,菩薩不能救之而免,猶之貧人枵腹,富者不能代之食而使飽也。



〔問〕定業既所難免,佛法亦無所用,而經中動稱救度無量,何歟?〔答〕世間一切苦惱,皆由惡業所成,勸人不造惡業,已斷苦惱之根,非救度而何?



婚嫁窮源類(八問八答)



〔問〕淫既為萬惡之首,則聖王治世,當有以絕之,而伏羲通媒妁,合二姓之好,何耶?〔答〕此正所以息天下之淫也。婚禮不設,無論天下男女,必入禽獸之為,而所生子女,亦必致棄而不育。以故開一方便之門,定為婚姻之道,使男子各妻其妻,女子各夫其夫,父母各子其子,守其一而不亂也。



〔問〕歸作合之權於媒妁,何也?〔答〕恐巧詐者取妍棄媸,開天下之爭也。



〔問〕設問名納吉請期之禮,何也?〔答〕恐開後世苟合之途,故多其曲折也。



〔問〕婚嫁之故,余既知之。男女之道,始於何日?〔答〕按《起世因本經》,劫初之時,眾生皆從光音天下,自然化生,不由母腹。逮食地味既久,形色醜惡,便有筋脈骨髓,分男女之相,而後有淫欲之情,此男女之道所由始也。



〔問〕儒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而佛制辭親出俗,極言室家之為害。儒釋兩途,何以判然若此?〔答〕為善不同,同歸於治。世人根器不一,有佛法不足化,而儒教可化者;有儒教不足化,而佛法可化者。故三教聖人,雖同心協力,不得不分任其事,各立一種門庭,各垂一種教化,名雖三,而實則一也。譬如三大良醫,皆欲治病,而病有不同,若三人皆習一業,所濟必不能廣。又如刀兵劫至,有三大長者,各欲救人出城,若止開一門,所救亦必不廣。是故能盡仲尼之道,釋迦見之必喜,能盡釋迦之道,仲尼見之亦必喜。若謂從吾之教而善,則悅,不從吾之教而善,則不悅,亦不得為佛,不得為聖矣。隋李士謙曰:「三教如三光也,豈可缺一哉?」(出《隋書》)後人議論紛紛,徒形其隘耳。



〔問〕或疑羲皇諸聖,皆是大菩薩應化,不識有諸?〔答〕或亦有之。良弓之子,必學為箕;良冶之子,必學為裘。佛教有權有實,有漸有頓。離欲出家,實教頓教也;配合兩姓,漸教權教也。譬之不能持齋者,先勸之食三淨肉耳。三教聖人此心同,此理同也。



〔問〕天下人人絕欲,百年後無復人類,奈何?〔答〕此等濁世,男女二十不嫁娶,則相窺相從矣,安得人人絕欲?只如足下自反,恐亦不能,況其他乎?漁人一日不捕魚,遂患舟楫之不通,是杞老憂天墜矣。



〔問〕設或有之,奈何?〔答〕果爾,則一切世間,皆如諸天化生,不由胎獄。

標籤:
瀏覽次數:51    人氣指數:1251    累積鼓勵:6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無相懺悔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三世因果論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2-02 21:42
她, 9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