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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明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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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的第一封電子情書
作者:
況明潔
日期: 2008.04.30 天氣:
心情:
該怎麼開始呢?就暫且稱她為可人吧!
四年前考上了大學,在第一次上課的時候,我正在跟幾個剛認識的同學在瞎扯,(彼此都還不熟,當然是亂扯ㄚ),正當快扯不下去時,突然一個染金髮的女孩從講台走了過去坐在教室的左前方,看她的樣子就知道她是個不怎麼招搖的人,雖然在這年代染髮已經不是多了不起的大代誌了,但她還是深深吸引了我的目光。我的第一堂課就這樣莫名其妙的度過了!
我不是個很外向的人,但仍然渴望和她交談,畢竟高中除了補習、男女同校但男女分班的學校外就只剩撞球間了!這樣的環境能有多少和女生說話的機會想也知道!沒有跟班上的任何同學談起我喜歡她,只是很矛盾的一直看著她!大一到大四上學期結束,我們的對話不超過五次!而且一次比一次還要糟糕!
第一次好像是在上會計課,(說明一下我們那時上會計課必須坐固定的位置,好讓老師點名,而慶幸的是她坐在我的左前方,但…),實在不知道該跟她說啥,就開口跟她借了她整理的筆記,藉口說要回去影印一份,結果當然是沒印啊!回去後我只是看了看她的字跡,便開始計劃該跟她說什麼好呢?結果那天要隨堂小考,匆忙還給她後只說了聲謝謝!天啊!我回家後差點賞自己十幾個耳光,真是氣自己為何不認真複習,那時就不用抱佛腳,就可以悠哉悠哉的跟她閒話家常了!後來上會計課,都在想該跟她說些啥,但就是沒說出口。因為總不能每次都適用借筆記當藉口吧!
第二次好像是在期中考完的餐廳裡面,她開口跟我說的第一句話是啥?各位大概都猜不到吧!她說:「你今天穿這麼帥幹麻?」雖然那時口中笑笑的說:哪有?啊,你剛剛考的怎樣啊?各位知道我暗爽多久嗎?到現在我都還記的這句話,就知道我..真的很爽!她回答我說:還好,你好像蠻厲害都會寫似的,一直聽你在按電子計算機?這下我可笑不太出來了!其實我是虛張聲勢,有把握的根本沒幾分,在心中快速思考後決定據實以答。後來她回宿舍,我在想她大概認定我是個不用功的學生了吧!這樣當然還不夠糟糕啊,不然怎麼會有後續發展呢?
接下來是第三次,我忘了上什麼鳥課。那一天我遲到而且原本坐的那附近已經沒位置了,於是,我就順勢坐到她前面,正當我不顧台上老師殺氣騰騰的臉,依然義無反顧的轉過去跟她聊天時,各位知道她又開口問了什麼嗎?本人自認為臉蛋雖不似潘安再世,但也差強人意,唯一看的到最大的敗筆是--本人身高不滿170,她居然沒幾句就開口問:「你有多高啊?」那時的我當場傻眼,支支吾吾的說不出話來,她後來大概不喜歡這麼不爽快的態度,於是又追問了一次,心中一陣掙扎,我決定還是誠實以對好了,於是我開口說….:「我不到170。」後來的那堂課我根本無心上課。這樣夠慘了嗎?前兩次覺得我是不用功的學生;這一次則得知我不會是個高大的白馬王子,這樣結束了嗎?當然還不夠….
第四次來了!常言道:「無三不成禮。」我卻整整悶了四次。那天換她遲到而坐我旁邊的旁邊(中間坐另一個同學),她們不知道在聊些什麼,我決定按兵不動,等到我聽的懂、插的進嘴時再開口,這樣夠聰明了吧?但,天啊,別再捉弄我了,行嗎?事實總是與計劃的不一樣,此時我那看不到的最大敗筆出場了,本人音樂細胞極差,簡單的說就是五音不全就對了,所以甚少與同學去錢×唱歌,總覺得去那是幫別人攤錢,但本人慘痛的經驗告訴各位,有些錢是絕對不能省的!各位知道又發生什麼事了嗎?正當她們在閒聊時,我突然間聽到一個國小閱讀過的字眼--『ㄐ一ㄢˇ ㄞˋ』腦海中迅速的搜尋,啊,簡愛,不就是那本世界文學名著中女主角的名字嗎?於是,我從容的問了中間那位同學一句話:「你也看過這本書啊?我國小就讀過了呢!」正當心中得意洋洋時,耳邊卻傳來那位同學冷冷地回說:「你在講什麼?我們在說的是張惠妹的剪愛ㄟ!」頓時,除了想找洞鑽外,還覺得在教室上課也可以冷成這樣啊,而且還有一群烏鴉飛過來、飛過去喔!我覺得她那詫異加疑惑的臉似乎在告訴我:你是哪個星球來的alien啊!你不怎麼適合我喔!這類的聲音在我腦海中揮之不去….
在經歷過這四次刻骨銘心的交談後,我羞澀的勇氣已被消磨殆盡!自此我便極少再跟她交談,我怕又出現什麼我預料之外的情況來摧殘我僅存的信心。而(男)人真的是一種很犯賤的動物,你要已經快看不見的一百萬還是隨手一撿就有的一百元呢?我選擇了一百元…
怎麼說呢?當時班上有另一個比較外向的女孩,感覺起來比較容易接近,於是….不久後我們成為了男女朋友。可是,不知道是沒真心喜歡過她還是我們真的不適合,吵架是家常便飯,但我很不喜歡被別人看笑話,所以還是硬撐了一年多,等到班上有班對分手後,我才在吵吵鬧鬧的情形下結束一段錯誤的孼緣,之後我們形同陌路,我也看清楚了何謂牆頭草,即使功課再好還是讓人覺得心寒!
在那一場錯誤當中、或之後都不曾忘記可人的身影。唉…!就這樣我到了大四上,正當我還在幻想是否還有機會時…..在一次和同學去老人院服務時,居然看到一個晴天霹靂的畫面,她居然和一個男的肩並肩走出校門口….OH!MY GOD!老天實在對我太殘忍了!一臉錯愕的我還在去服務的路上走丟了!當然沒有任何人知道我跟車跟到丟是因為這檔事!後來詢問了一下同學,她已經有一個交往快一年的男友。我是不是太被動了點,連情報收集都這麼龞腳。
在這要先說明一下啥是 ”去老人院服務 ”,講到這個可是個大家不太願意做卻又不得不做的功課,一學期二次,一次二小時,服務的對象不定,,可能是老人,也可能是輕度障礙的人。服務的內容是去跟服務的對象寒喧,我要先聲明一次事情就是:雖然此活動的終止或目的是要我們更加懂得去關懷人群,但,陌生人畢竟是陌生人,要如何在短短的二小時終究讓他們對這群沒見過面的學生放心的侃侃而談實在是件困難的事。更何況老人家還是健健康康的,而我下學期去服務的是一群發展遲緩的小孩,這挑戰性就更大了些,因為他們或許沒有惡意,但行為卻都多多少少與一般小孩有差別,或許是我獨善其身慣了,這樣的活動的確有點讓我吃不太消。但是,各位知道嗎?可人參加的社團是醒馨社--該社團的成立目的就是關懷人群,然後去服務人群;而她男友是社工系的,也是該團成員之一…..看到這,大家是不是認為可人天生注定不該與我有緣。唉!憑良心說,我也多多少少這麼覺得!
常常在網路上看到叫人主動點的文章,但,這適用我的情況嗎?很想跟她說我會等她,等她什麼呢?是的!沒錯!等她可以當我的女友!我不想當所謂的第三者,卻又不想也忘不掉她。畢業了,我該去當兵,不能給她什麼;她現在有男友,也不需要我給她什麼。那,我能做的也只剩--等,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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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5-01 23:24
他, 45歲,花蓮縣,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
[2008-05-03 17:23]:
恩恩.現在很難說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