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的一篇很喜歡的文章 ...... 有一句老話說:有緣千里能相會,無緣對面不相識。 以前,我對這句話的理解是:如果兩個人有緣份的話,即使千里之隔都會有幸遇上;相反,兩個人若是無緣的話,近在咫尺都不會有機會認識。最近,我才發現,原來,這句話有另一層更深的意思。 如果我和你還是有緣人,千山萬水我都來找你。多麻煩我都不怕,等多久都不在乎,即或只是僅僅見你一會兒。不久之後,如果緣份盡了,那麼,某天我們在路上迎面碰頭,都只會靦腆地輕輕交換一個眼神,甚至彷如陌路人一樣,彷彿從前天旋地轉的事,一切從來都沒有了發生過,煙消雲散;這一刻真是咫尺天涯。 緣來緣去,緣起緣滅,都不是我們可以掌握的。緣份來的時候,兩個人一下子就粘在一起,形影不離,難以解釋。緣份盡了之後,曾經最親密,矢志生死與共的兩個人,某刻之後,忽然會變成老死不相往還的陌路人,甚至是仇人。這是緣份為愛情生活所帶來的驚喜和驚嚇。 經濟學有一句話說:Earlier availability itself is a good,意思是指,「提早得到」本身已經是一件好貨品。換句話說,同一樣東西,及早獲得比稍後獲得帶來更大的滿足感。按這個道理,如果我和你的緣份是註定了,那麼早點用透不是更好嗎?人生苦短,及時行樂。如今我們的緣份早已經用清光了! 忽然想通了,忽然消失了。已經受夠了,不愛你了。緣份忽然地走,正如它忽然地來。不要傻得去問原因;緣份走了,沒有原因可以問;正如緣份來的時候,我們都是傻乎乎的,不曾問過因由。為甚麼會煙消雲散,套用聖經的說話是:「不要問,只要信。」 人生無常,能夠以平常心面對,惜緣隨緣最重要。勉強尤如螳臂擋車,小則自討沒趣,大則血流成河,死無全屍。再續未了緣,往往是一廂情願的單方面想法;死灰復燃,機會渺茫。如果愛情永遠不會失去,我們就不會太重視。我相信,珍惜,就是緣份。但是,太珍惜你,我失了自己,最後也失去了你。 碰上一個人,是一種緣份;能不能和一個人長久,卻是要講另一種緣份。有些人和我們有相遇的緣份,有些人和我們有相親的緣份,有些人和我們有相守的緣份。要求在同一個人身上,覓得這三份緣,我們是不是太貪婪? 某天,我們的緣份盡了。不能說珍惜,只能說珍重。再見了,不再見了。 不再見到我的時候,也許你會更多想起我的好。對嗎? 我們可以愛許多人,但只可以和一個人相守。假如我們能夠相守到老,這當然是緣份。然而,我為你懷著一份一輩子鼻酸的遺憾,抱著牢牢的記憶,餘生深深地思念著一個失之交臂的人,這也可以說是另一種層次的緣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