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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之不可失德說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不是備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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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GO HOME
作者: 最美不過初相見 日期: 2010.10.05  天氣:  心情:
990810
趕在三點半前出門到銀行辦事,身上揹負著採買的業務,騎上家中僅存的一台菜籃族機車(曾叨念過老媽,為什麼要把弟弟那台白色帥氣點的車送人,起碼也可以寄下台南給我,而姐姐黑色的座騎,則拜颱風所賜,被我毀於去年父親節)。
至此,我騎機車的次數,不超過十次。
同事說,身穿豹紋背心,戴著豹紋口罩,肩揹斑馬紋包包,還用鱷魚皮皮包,我更正:這是鴕鳥好嗎?。有斑馬襪子,斑馬雨傘,斑馬圍巾,腳踩長頸鹿格紋鞋子。妳還有什麼野獸風格嗎?
就是瘋狂啦。
A:妳穿這什麼衣服?
B:妳的包包很欠揍。

豹紋和斑馬紋,就是這麼讓人無法漠視阿。

臨出門前,老爸說要載我,不然他也無聊,而我竟然拒絕了,堅強的赤手空拳騎上超不搭嗄,只差沒掛上「農用」車牌的老機車,籃子裏還有幾顆乾扁的無患子。

一出門才想起,阿眼鏡咧?一百多度我從不依賴眼鏡,但為預防晚上騎車危險,我總是全副武裝才出門:眼鏡、口罩、安全帽、手套、外套…
沒有口罩和手套,我沒辦法騎啦!甚至去墾丁玩時,也專程帶了手套以應付租借的機車之旅。
但想想,眼鏡老是沒有使用到,手套?偶爾吸收一下日月精華也好啦!
殊不山上氣候宜人,一下山腳,我只差沒溶化,悶熱的氣息,柏油路彷彿都要冒煙了,不知是自己太久拒絕大中午出門,還是今天特別熱,我有點意外突如其來,整個空氣熱沈沈的感覺。更不知平日是機車後座比較矮,還是自己家的車比較高,我想是因為近視加重了吧!坐在車上的我,看著路面,覺得踩了高蹺騎車,不知哪怪了起來。雖然這麼這麼熱,但仍沒能使我流汗,但我因此放棄逛街的興致,打算快點躲進建築物裏。

洗衣精,有,漂白水,有,3M,有,洗面乳,有…鮮乳,待買。又接到電話,追加苦瓜和沙拉醬…於是一出銀行便開始買,完全無法逛買衣買鞋阿!我今天可是,孝順的乖女兒哎!拉雜買了一堆,擠進置物廂,往下一個地點前進,全聯。
拉拉雜雜又一陣亂買,籃子裏和腳踏墊開始爆滿,那全聯男收銀員還真貼心,把東西裝的非常剛好,衛生棉和起司,堆疊的非常完美工整,幸好我有把鮮奶拿出來手提,沒有一次購物袋可以裝的完的。
出了門往下一個地點,買菜。
鮮奶和蛋糕裸露在籃子上,腳踏墊上價值千元,邊拿菜的我十分緊張,不斷張望視線勉強可及的機車。(想當初前前前男友就是因為把蛋糕放在腳踏墊上,進銀樓拿禮物,一出來我的訂製草莓蛋糕就醬不見了)。
胡亂亂抓亂買,根本也不會挑菜的我,急驚風的結帳,回到機車前,整個大大的爆滿,心中想起,載不完咧,果然要給老爸載才對。
勉強把車廂裏的洗衣機堆滿籃子,把包包塞進,卡一聲,大功告成,GO HOME.
午後陽光超級親和,大包小包,我是爸媽的乖女兒 。

無數次騎在這條路上,從小到大,這是我的家鄉,一抹熟悉的感覺,一股熟悉的回憶,這種陽光這種風,我似曾相識。
想起以前工作下班時,我也曾順路買菜買麵包回家的那段歲月,忽然的,好想,回家。
回彰化工作,回家住,回家看這麼美的風景,看多麼美的夕陽,吹那麼涼的風…我想念,數年前的自己。

30幾歲了,不嫁的自己,身材不會走樣,生活尚未折磨人憔悴,單身,其實某種層面,是種幸運。

年過25那年,第一次發現,老爸扶梯子上頂樓看漏水的水塔,是件吃力的事,想起的,是某個才華洋溢,建築所碩士,那個無緣的傢伙。心想,這個人,感覺是個可以替老爸做屬於男人土木、木工、水電的事,溫和敦厚的他,爸媽應該會喜歡。
不料,人生是很曲折的,愛情不在於先遇見誰,而是,寂寞時誰給你愛。
忽然的,我身邊有了別人,不經意一不小心的一句「我男朋友說…」。我與這個曾經幻想過的父親會喜歡的女婿擦身而過,就此無緣。
而年輕時,人難免會做傻事,有個傻傻的好心的笨蛋,為我MORNING CALL了三個月,比當時男友還大方,硬要我接起才算CALL成功,而男友僅是我按掉就算。
而我幾次回想,始終想不起他是誰。

愛情幾經來回,福氣都折磨完了,年少時的高標,如今只差沒說,是男人就好。
什麼曾有過的原則,標準,要求,條件,不斷的凋零,正如自己的條件,也不斷的凋落。
遇到的人,得到的愛情,愈來愈不感人,愈來愈不符合夢想中曾有的期待。
他們不僅不能陪我回家孝順老爸,我甚至不敢讓他知道家裏在哪,免的發生開車衝撞民,或拿刀砍殺全家的電視新聞劇碼。
我很想乖,但我的愛情一直讓家人處於不安的危險中,所以前前男友的和平分手,是最該慶幸辦桌個三天三夜的事。但只開心了二個月,卻又懷念了一個月,傷心又一個月。
今天他打來了,同樣的不歡而散,被他女友全面監控的他,管住了電話,管住了錢和提款卡,我譏諷的說「以前你說錢不讓人管,所以我都沒管過你,現在就讓她管,你娶她阿!」。
他又說,女友總是聽分手就要鬧自殺,拿鑰匙開他車說要去撞掉,自殺說要在遺書上寫他的名字。
我說「那你就娶她阿!喜帖不要發給我,百年好合,永浴愛河阿!」我相信我一定咬牙切齒的說了成語。
他:「她都這樣,妳都還要這樣對我!」
逼的我更是不爽,什麼叫「妳、還、要、這、樣、對、我」
這女友是我替他選的嗎?她對他不好,我就要對他好嗎?我要彌補他什麼?用什麼撒嬌委屈的口氣說那七個字,我在是情婦還怎樣?竟然還說了二次。
拿什麼理由站的住腳說這種話,我是白痴才會覺得他可憐要對他好。連白痴聽了都不會動容,沒人會因為別的女人對前男友不好,而覺得自己應該對他好的。
弱智,使人生氣,只長力氣不長腦的傢伙。
本來還在想,這個人其實對自己也不錯,乖,聽話,大方的時候比小氣多,窮但起碼錢會花在妳身上。現在又接觸,才真不知道自己在懷念個什麼勁。
一定只是忘記而已,一接觸,什麼不想接受的理由,又全都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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