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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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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別再曖昧,好嗎?
作者:
Amber
日期: 2010.09.20 天氣:
心情:
曖昧=戀愛前兆?(見人見智吧!)
總說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但其中又隱藏著多少心酸。
曖昧----總愛以朋友以上戀人未滿為幌子,事實上是不確定對方是那個「對的人」。
像情人般的約會,卻無法手牽手走在大街上。
會說你對我很重要,卻無法對你承諾。
如同楊丞琳的歌~~~~~曖昧
※ 曖昧讓人受盡委屈 找不到相愛的證據
何時該前進 何時該放棄
連擁抱都沒有勇氣
到底該不該哭泣 想太多是我還是你
我很不服氣 也開始懷疑
眼前的人是不是同一個真實的你
曖昧讓人變得貪心 直到等待失去意義
無奈我和你 寫不出結局
放遺憾的美麗 停在這裡 ※
戀愛應該是美好的,會想跟全世界分享幸福。
別再曖昧,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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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5-24 13:28
他, 56歲,新北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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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9-20 21:05
他, 54歲,宜蘭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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