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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請通知你老婆和身邊所有的女性!
作者: 保持微笑 日期: 2010.05.17  天氣:  心情:



事情是發生在竹科園區裡一個女同事的身上。 
那位小姐下班後,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很可憐就過去偕小女孩 







怎麼了?小女孩就跟那個小姐說,跟媽咪一起逛街迷路了… 
哀求帶她回家可以嗎?然後指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哭說那是他家地址..... 
這位小姐不疑她有詐的,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 

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 
找到那個小女孩的家以後,她按門鈴,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瞬間失去了知覺..... 



待醒來之後就發現...........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 
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都沒有,地上卻滿佈著........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照! 

可憐的是.....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所以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情心。 



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 



走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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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6-18 22:05
他, 51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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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3-13 19:05
他, 42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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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8-23 09:28
他, 45歲,台北市,房地產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6-12 20:25
真的吼
 
時間:2010-06-12 19:04
是哪一階段的
 
時間:2010-06-12 18:31
你該不會是
那位喊迷路的小女孩吧
 
時間:2010-06-12 18:00
說不定警察伯伯帶他回家
按了電鈴
也昏了
醒來發現...
 
時間:2010-05-24 01:43
他, 46歲,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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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22 03:09
他, 46歲,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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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05-17 23:56
他, 34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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