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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野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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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搶錢喔~
作者:
星野颯
日期: 2012.11.10 天氣:
心情:
今天中午到建國路和復興路附近的電玩店買卡帶,進去沒有五分鐘,
出來就看到開單的把單子訂在我的機車上,而且是在我面前訂上的。
我告訴開單的我才進去就出來,就要繳停車費,這實在也太沒道理。
再加上我人都已經出來了,為什麼還要開單,他只說開了就不能改。
回家之後,我把單子重新再看過,上面寫的是火車站週邊,亂開嘛!
光是騎車從那裡到火車站就要五分鐘,怎麼會是週邊,擺明是搶錢。
而且哪可能開單之後的瞬間,就不能做任何的修改。如果開錯的話,
就可以栽贓那個車主嗎?就算是買彩券,在三分鐘內也都還能修改。
明明是路邊的停車格又不是停車場,而且大家去哪裡都不是要久停。
早知道違規停車就好,因為要拖吊還要先用擴音器告知,反而沒事。
中央政府
和
地方政府
都與民搶錢......
革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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