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660434
 ۩-葬夜-۩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看見了嗎?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非常男女※睜大眼睛看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作者: ۩-葬夜-۩ 日期: 2007.06.14  天氣:  心情:
               人究竟是什麼樣的動物

                  萬物之靈?

                就因為有著文化?

               還是擁有殺戮的武器?

                 答案沒有一定

                 但是唯一肯定的

                人類是所有動物中

              最為矛盾也是最可怕的生物

                 為什麼這麼說?

                  絕大部分的人

              無法接受能力在自我之上的人

                產生出忌妒的情緒

                  還有抱怨

                諸如此類的負面情緒


                  人類某方面

                從古至今從沒改變過

                 也就是鬥爭之心

                 從以前到現在

               戰爭的理由都各不相同

                  唯一相同的

                 是其貪婪的本質

                  為何戰鬥

                其實一點都不重要

                   因為

                人其中矛盾的一點

            便是不斷為錯誤的行為找藉口跟理由

                 他人無法接受

                  便給予誅殺

                 藉由可怕的勝利

                證明自己是正確的

                 無力反抗的人

               只能默許那理由跟藉口



                 最愚蠢的舉動

                莫過於自我的冊封

                名為萬物之靈的冠冕

                美其名是萬物之靈

                   實質上

                 是萬物的殺手

                也是破壞和平的元兇

                 但能夠更改嗎

                  已來不及了

                  教育的制度

                 所謂智者的書籍

                  一再的灌輸

               我們身為人的觀念

                自幼年時期的我們

              自小就被那些觀念而奠定了

                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因為時代的演變

                 領導之人的無能

               因為被強者所欺壓而起義


                對於人之行為的矛盾

                  從古至今

              眾多歷史都有其矛盾的蹤影

               為了逃避所謂的罪惡感

              人們漸漸的想出了一個產物

               美其名為神的詞句

                創造出相關的傳奇

               由研發者口述出來的傳奇

                  慢慢的入侵

                 弱小人們的心靈

               為了得到一個心靈的港口

                   漸漸的

                 這偶像的傳說

               變成了無法抹滅的真實

                   那麼

                 人究竟算什麼?

                 上帝的造物?

              還是他們打發時間的玩具?

                遇到事情不想面對時

            把一切歸咎於命運或者注定這些詞句

             當他們口中所謂的神安排道路後

                  便又改口

              自我的人生該由自己做決定

                   但是

                少部份人依然還是

                堅持所謂的聽天由命

              像是上帝的玩偶般度過了一生


                 而更好玩的地方

                 莫過於光與暗

             覺得人真的是好玩又有趣的動物

                  既然明白

                  有光便有影

                 光暗本是同一體

             又為什麼喜歡居分的那麼明白呢

              自私的選擇喜好所謂的光明

                便開始努力的排斥

                本是相生相息的黑暗

                甚至鄙視還有唾棄它

                 明明皆是人的心

              卻偏偏不想去面對存在的事實

                一碰見耀眼的黑光

              便想盡辦法去打擊甚至想消滅

                   呵呵

                人類真的太有趣了

              可笑又矛盾又非常好玩的動物

                究竟在害怕些什麼

            難道像小孩子怕尿床被發現一樣嗎?

               想抹去曾經所犯過的錯

              所以極力的去排斥及抹殺嗎

                 坦然的去面對吧

               事實永遠是抹滅不去的足跡

                何必害怕成這樣呢

                 勇敢的接受吧

              光與暗都是自己又何必去否認

               又何需逃避不肯面對呢




如果問我

是不是同文章一般

那麼我的回答

我一直正視沒有逃避過


無法接受嗎?

還是認為我黑暗呢?

呵呵

那麼這裡

以後你(妳)無須踏進來了

自以為的正義

是非常可笑有趣的

無法接受不同的價值觀

不同的看法

那麼

你(妳)成熟在哪裡呢?

呵呵
標籤:
瀏覽次數:239    人氣指數:13599    累積鼓勵:668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看見了嗎?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非常男女※睜大眼睛看
 
住戶回應
 
時間:2007-06-17 17:33
她, 38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6-17 00:05
她, 35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6-17 18:09]:

哈哈

下次可要小心唷

 
時間:2007-06-16 05:06
她, 35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6-16 06:18]:

撲哈哈哈

搞笑喔妳XD

 
時間:2007-06-16 00:40
她, 38歲,歐洲,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6-16 06:18]:

喔喔

好吧~

勉強相信XD

 
時間:2007-06-15 19:24
她, 35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6-15 19:25]:

- -

恢復正常口音好嗎= =

亂不習慣的

 
時間:2007-06-15 19:21
她, 35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6-15 19:22]:

我不是有跟你說了嗎

我手機要沒電了

好了我在打給妳- -

 
時間:2007-06-15 19:10
她, 35歲,新北市,待業中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6-15 19:17]:

因為

我手機還在充電咩

我5點才到家阿

 
時間:2007-06-15 14:45
她, 48歲,高雄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6-15 17:26]:

阿災XD

 
時間:2007-06-15 11:11
她, 38歲,歐洲,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6-15 17:26]:

0.0

一大早耍呆逆@@"

 
時間:2007-06-15 09:47
她, 37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6-15 17:25]:

嘿阿XD


上一頁 | 下一頁
[最前頁] [1] 2 [最末頁]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