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973185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特務間諜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閃光集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打殭屍,好好玩
作者: 日期: 2010.08.18  天氣:  心情:


打殭屍,好好玩


這回踢爆殭屍這個假大陸人真相,復興犬清之路頓時魂斷夢碎,幾行字把他炸得焦頭爛額,一邊拿著蕾絲繡帕揩淚,一邊捶胸頓足地哭倒在電腦前。現在在外頭嚷嚷我黑他,不敢開放他?好好笑,這又不是小學生吵架,哪有誰一定要照誰章法玩的道理?況且一樣的文字兩邊貼,又豈能勞人多回覆一次?有興趣的網友自能尋得去處。


也不是欺負不是VIP就黑他,「不刪文、不黑人、不洗板」這是我與人答辯時原則,也是跟人筆仗基本的格。問題是人到他版上討教,他就像隻小烏龜刪文躲進龜殼裡,回頭到咱板上兩邊貼,大搖大擺又好像人欠他似的,這種撒賴行為要不是還沒斷奶,就是欠學。所以,要想跟人打筆仗,先把對等的態度拿出來,怕痛,就趕快回家找媽媽。


玩弄殭屍我已很有心得,他有哪幾塊死人骨頭板皆在我掌控中,何時讓他來,何時要他滾,發球權是在咱手上的。話是這麼說,他這十來個版我可捨不得全黑了,待放假我又閒得慌的時候,還是會開放他來讓我羞辱。 



標籤:
瀏覽次數:150    人氣指數:3530    累積鼓勵:16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特務間諜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閃光集
 
住戶回應
 
時間:2010-08-24 20:45
他, 63歲,台中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18 12:03
他, 59歲,新北市,行銷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08-18 11:57
他, 59歲,新北市,行銷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