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當年年紀小。默默的喜歡一個人,生活跟著他的喜怒哀樂而過日子。他是公司的機械工程師。而我只是公司的女工。國小畢業的我,自卑感很重。他是大學畢業的。喜歡他沒有理由。就是喜歡他。他很酷!不愛說話,常常臉上都擺著一個苦瓜臉。好像別人欠他很多。問我為何喜歡他? 沒有理由。就是喜歡。喜歡看到他,喜歡聽到他的聲音。好笑的是也有人比我更喜歡他。還讓我當介紹人。而為了我喜歡的人他的幸福著想我答應他。臉上笑著介紹他們認識,心裡卻好難過。 不知道他有沒有喜歡我!我想;他一定看我不在眼裡!就算我是那麼可愛,又討人喜歡!他也會因為我年紀小而看不到我。每當跟他說話我都會臉紅。不敢正眼看他。年紀小,又長的這麼討人喜愛,又有淑女的風度。又有禮貌。雖然只是一個女工!但幾乎全公司都認識我。公司的美男子(公認的!董事長的助理)都還託董事長到我家提親呢?為何他感覺不到我的存在。因為自己的學歷只有國小所以我放棄他的提親。也因為年紀輕所以我拒絕。也因為這樣所以我才換公司,繼續求學。 喜歡他沒有理由。他因為家裡有事,所以先離職。我他聽說他在台北工作我也跟去。跟他同一家公司。他又離職了。我也離職。莫名其妙的喜歡!從未表達我的愛意。因為他大我六歲所以我怕他會拒絕我才沒有表示。也因為我自卑。更因為我害羞。到目前他可能也不知我曾經這麼的喜歡他。這是我十六歲的暗戀。得不到的總是最美好。 事過二三十年了。不知他過的幸福嗎?像我不好。我的遭遇很坎坷。現在也很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