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劉榮/台北報導〕台北市萬華區某國中一名自然科教師,今年二月八日開學後,至今只到校上課三天半,還擔任班級導師,竟然連續以事假、病假為由,未到校上課,家長、校方透過各種方式聯繫、約談該師,該師也拒不出面,離譜的是,依照教育部現行不適任教師解聘規定,該師每月照樣坐領乾薪。
該師照領薪水拒不出面
台北市教育局人事室主任李季燕說,教育部針對不適任教師處理有一定程序,必須經過查覺、輔導、評議三階段,但當事人規避輔導期,所以無從進行評議,依照現行教師考核辦法,只有記過、申誡,不像公務人員曠職一定時數,就可以直接解聘。
該女教師任職的國中教務主任無奈表示,學校已經透過各種方式聯繫該教師,打電話、傳簡訊,都沒有回應,派人到其租屋處訪查,還寄雙掛號,但該女教師就是不出面,「但該給的薪水,學校一毛錢也沒少給。」
台北市議員郭昭巖表示,家長投訴該名教師的不適任行為相當離譜,學生上學期的成績單,一直等到第二學期開學當天才交給學校,常以各種理由臨時請假,造成校方排課、代課很大的麻煩,但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連擔任導師的班級學生連絡簿,也是由代課老師代簽。
校方表示,該名教師在學校的年資大約十年,前幾年曾經申請過留職停薪,後來復職後,教學情況也一直未改善,學校只知道該師還在念在職班碩士,校方想透過管道輔導,但該師都置之不理。
教育局人事室表示,該案屬個案,過去未曾發生類似案例,但現行不適任教師的解聘程序,受限當事人,已發函請教育部解釋。
郭昭巖說,少子化趨勢下,坊間有許多認真上課的教育工作者,都淪為流浪教師或萬年代課老師,但不適任教師的汰換機制有缺陷,導致部分不適合任教的老師仍佔住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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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了~
現在的大部分人都沒工作沒錢賺過的那麼辛苦~
竟然有人有工作還不願意珍惜,只想乾領家長的辛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