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吃過飯躺在沙發上看新聞的時候,突然想到,很久沒去捐血了 於是馬上騎著小綿羊往捐血車直奔 假日捐血的人潮真多,還要抽號碼牌排隊 我是捐血的老顧客,只要時間一到,身體狀況允許下一定會捐血 在等待的時候,當然要填寫一些基本資料 當然裡面寫了落落長的問題,最近有沒有到哪裡出國,注射、刺青、一夜情......... 看到這裡我有個疑問,想請問一些國文造詣比較高深的朋友 中文很奧秘的地方就是用詞遣字 問題一:在過去一年內有沒有二個以上性伴侶? 奇了,舉個例來說,如果我年初交往一個男人發生了性關係,年中分手,年底又交往另一位 接下來發生了性關係,請問:這樣能不能捐血?算不算是性氾瀾? 如果我在前一年底分手,隔了366天又交往另一位發生關係呢?這樣要如何劃分 還有一題:一年內有沒有和陌生人發生性關係? 這句話更玄了,舉個例來說,比如認識了某人很多年,這樣不算是陌生人吧 不過我對他的"把柄"卻一直很陌生(沒試過當然陌生),當然也不知道對方平日的性生活是怎樣 此時如果發生性關係,這樣算不算是與陌生人的性關係呢? 所以陌生人的定義是在"人"還是指"傢俬"呢? 問題三:一年內有沒有發生一夜情 這個問題也很奇,若以中文來解釋,就是發生在晚上的姦情,如果一夜做了三次 或是連著三夜做了三次,這樣算不算是一夜情,還有試了以後覺得蠻實用 所以繼續用下去,用了三個月,這樣算是一夜情嗎?試問可以捐血嗎? 問題四:是否從事性工作者? 如果老娘只是想"賺爽"所以"不收分文",這樣就不叫做交易,就不是"工作" 也就不屬於特殊行業,這樣是不是也不能捐血? 以上純是我在捐血時候天馬行空想到的問題 記得曾看到一個病例 一位20歲的女孩得了子宮頸癌,這麼年輕得到子宮頸癌,醫生問,是否有多重性伴侶? 她說,我一次只交往一個男生,絕對不劈腿,前前後後交往三個男朋友 也都發生過性關係?所以不該算是多重性伴侶吧? 問題的起因可能在於"過早"發生性關係,因為女生在發育期子宮壁尚未完整發育完整 過早的性行為就會"容易"罹患子宮頸癌等相關疾病,當然原因還有許多 在臨床上也發現過處女得到子宮頸癌,這算是機率的問題吧? 中文的說文解字常常讓人有丈二摸不著的感覺 就如:下雨天留客天天留我不留 或是:行人等不得在此小便 標點符號放在不同的地方,就有不同的解釋 最後,我還是想強調一句話,發生性關係前,最好戴上保險套,這樣就"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