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159677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4/01/04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4/01/08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2004/01/06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4.01.06  天氣:  心情:
還在為已經成為過去式的戀情傷心嗎? "看著心愛的人離去 也是一種愛的表現 如果他選擇離開" 假使分手已成定局 沒有轉寰的餘地 何不試著往前看 去尋找 去接受另一段感情呢?或許下一個男人會更好 也許妳生命中的那個Mr. Right就在妳眼前 畢竟 人除了要珍惜緣份 也要懂得隨緣啊 凡事盡人事 也要聽天命"Man proposes,God disposes." 強留在身邊不是真愛 男女之間也沒有勉強的幸福 放手讓別人自由 自己的心也才能真正獲得解放 舒坦 與快樂 也才能迎接下一段戀情 找到屬於自己真正的幸福
茫茫人海中 能夠相遇 相識 相知 相惜 相守一輩子的 屈指可數 少之又少 有時候是可遇不可求的 大部份人總是匆匆一瞥 便老死不相往來 連相識的機會都沒有 更遑論相知 相惜 廝守一輩子了 所謂"王子與公主 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只有在童話世界中才有 在現實生活裡 多的是同床異夢的怨偶 勞燕分飛 分道揚鑣的離婚夫妻
把過去那段感情深藏妳心底吧 縱使那場相逢 那段戀情 對妳而言 意義重大 他讓妳成長 也曾帶給妳美麗的回憶(那就夠了 不是嗎?)
標籤:
瀏覽次數:508    人氣指數:2108    累積鼓勵:8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2004/01/04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4/01/08的日記
 
住戶回應
 
時間:2016-10-01 23:27
她, 55歲,嘉義市,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