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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Give and Take
作者: 紫色寶貝 日期: 2008.11.28  天氣:  心情:











      Give and Take
      在人與人的關係當中,
      存在著 Give and Take 這回事,
      那是互相用心去建立關係的不二法門.

      當然, 一個願打一個願捱的情況大有人在,
      但是, 並不是每一個100% Take 的人,
      都能遇到那位跟自己最相配的 100% Give.

      要當一個 Mr. Give 很多人會覺得好,
      要當一個 Mr. Take 也不代表你很壞,
      只要Mr. Give 不是強迫人接受,
      Mr. Take 也不是 take it for granted.
      那他們也不過是世界上的其中兩個人.

      毫無疑問, 我是習慣了當一個 Mr. Give 的性格,
      經過那麼多年來的自我研究,
      總結出以下的心得:
      1. 不是不去說自己要什麼, 而是其實不會想要什麼;
      2. 不是收起自己的感受, 而是明白快樂的選擇;
      3. 對人好, 也要對方接受才叫好;
      4. 可以是很自私的, 因為讓人開心, 所以自己開心.
      5. 除了以上那一項, Give 應該沒有其他目的.

      Give and Take 這回事,
      並不是"我要求, 你給予"字面上這麼的簡單.
      當中應該不存在著比較跟計算,
      你能 Give 的最多, 跟別人能 Give 的程度可能不一,
      但那也同樣是 "最多", Take 的是盡力的那份心.

      Give 應該是由心自發, Take 也要是用心感受,
      從來也不是一條數學算題,
      應該比較像是 donation 的施與受.
      Mr. Give: 「對方是需要幫助沒錯, 但也不一定要是我,
       我的 Offer 是因為我想做而已,
       不管是想看到對方開心, 想幫人, 又或是想世界更好,
       那也是為了滿足我自己的快樂」;
      Mr. Take: 「我是需要幫助沒錯, 但也不一定要受幫助,
       所有得到的都是額外的,
       那便不會覺得自己缺少了什麼,
       快樂很簡單, 涼風吹過便快樂.」



      12:08am
      音樂與圖片轉載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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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8-11-30 23:50
    她, 50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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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8-11-29 21:09
    他, 44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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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8-11-29 14:43
    她, 0歲,非洲,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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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8-11-28 17:47
    她, 33歲,桃園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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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8-11-28 16:54
    她, 99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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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8-11-28 14:21
    她, 38歲,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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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 55歲,臺東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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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8-11-28 12:03
    他, 44歲,台南市,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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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8-11-28 11:35
    她, 59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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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08-11-28 09:30
    他, 35歲,台南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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