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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3/11/02的日記
作者: 陽  和 日期: 2003.11.02  天氣:  心情:
幸福之道(23)





他們人口更少,只有我們的十分之一左右,地方也很小,但實力很好,他們的觀


光事業比我們發達。為什麼?因為人人守法。政府說不許吃口香糖,立刻就沒有


人再吃口香糖。


我們這裡若是說不許吃口香糖,馬上就可能有人上街遊行抗議,說吃口香糖是最


基本的自由,你不准許,那你就是不民主。





民主氾濫,就是大災難;民主不是一個好東西,守法才更重要,最公平的不是民


主而是法治。





法治是什麼?法治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之內人人自由,法律之外沒有民


主,法律之上沒有權威。


法律之上不許有權威,誰是權威?總統不是權威,法律才是權威。


法律之外不要談民主,法律之外的民主太多,民主就會成為災難。





外國那些自由主義者也承認,國家是必要之惡,雖然它是討厭,但它是必要的。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沒有國家,哪有個人?所以守法是幸福的先決條件。你


要是犯了法,不但破壞了自己的幸福,也破壞了別人的幸福。








(十二)弘法


我們講佛法強調種因,種因就是要弘法。弘法貴能以法來供養眾生,這叫做法佈施。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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